日本父母去世、继承人保持日本国籍居住在中国时的继承手续

介绍被继承人为日本人且居住在日本、继承人保持日本国籍居住在中国时的继承手续。准据法确定为日本法,争点集中在取得可替代印章登记证明书的签名证明和居住证明。本文整理在总领事馆办理时的注意事项及预计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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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父母去世、继承人保持日本国籍居住在中国时的继承手续

曾在日本生活的日本父母去世,作为继承人的自己仍持有日本国籍、居住在中国——无论是驻在、当地雇用还是移居,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在本事务所的咨询中,最常见的就是被继承人为日本人、继承人持有日本国籍并居住在中国这一组合。

被继承人为日本人的这一组合,是国际继承中最容易预判办理进展的类别之一。适用的法律已经确定为日本法,确定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日本户籍完成。剩下的争点只有无法准备印章登记证明书这一点。

即便如此,也有人会让手续停滞半年以上。以下整理手续会停在哪里,以及为避免停滞应做好哪些准备。

本文要点

  • 被继承人为日本人且曾居住在日本时,准据法是日本法。继承人在中国这一事实,不会影响继承人的范围或继承份额。
  • 由于有被继承人的户籍,确定继承人通常可以按正常流程进行。也可以使用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
  • 唯一的争点是,居住在中国的继承人无法取得印章登记证明书。
  • 只要持有日本国籍,就可以使用驻中国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出具的签名证明(签字证明)和居住证明替代。
  • 但是,如果没有提交海外迁出申报,就可以取得印章证明书。请先确认是否仍有居民登记。

1. 无需担心适用法律

日本《法律适用通则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被继承人为日本国籍时,本国法就是日本法。

因此,谁是继承人、法定继承份额是多少、是否存在遗留份,全部依据日本《民法》判断。继承人在中国这一事实,完全不会改变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的判断。

很多人听到国际继承,就会担心“到底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但只要被继承人为日本人,就不会产生准据法方面的争议。以下全部都是文件方面的问题。

2. 请先确认:是否提交了海外迁出申报

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

印章登记是面向在日本市区町村有居民登记人员的制度。如果没有提交海外迁出申报,住民票和印章登记都会保留。因短期驻在等原因仍保留住民票的人,可以委托在日本的家人取得印章证明书,便能以与居住在日本国内的人完全相同的方式办理手续。

之后的步骤会因是否保留居民登记而有所不同。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情况,可以请在日本的家人在市区町村役场确认。

以下内容面向已经注销住民票的人说明。

3. 可替代印章证明书的2种证明

持有日本国籍的人,可以在驻中国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取得以下证明。

证明可替代什么
签名证明(签字证明)实印和印章登记证明书
居住证明住民票(现住址证明)

遗产分割协议书使用签名证明;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等需要地址证明的场合,使用居住证明。

签名证明有2种形式

  • 装订合并形式:将遗产分割协议书等文件与证明书装订在一起,证明本人在该文件上签名的形式
  • 单独形式:与文件分开,证明签名(以及指印)本身的形式

使用哪一种取决于提交对象。有的提交对象要求装订合并形式,有的提交对象只要附上单独形式的证明书即可。

单独形式无需等到遗产分割协议书完成后即可取得。

前往办理前应决定的事项

  • 形式:提交对象要求装订合并形式还是单独形式
  • 所需份数:如果提交对象有多个,应一次性集中取得。事后追加就必须再次前往办理
  • 居住证明所需资料:证明现住址的资料(租赁合同、公共事业费账单等),以及能够确认开始居住现住址时间的资料
  • 管辖范围:必须前往管辖您居住地区的使领馆

中国国土辽阔,距离所管辖总领事馆较远的地区并不少见。

4. 日本方面的工作可在日本国内完成

被继承人为日本人时,其优点是,可以把居住在中国的继承人需要完成的工作限定为签名和取得证明。

可以在日本国内完成的工作如下:

  • 收集被继承人从出生到死亡期间的户籍
  • 制作继承关系说明图、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
  • 调查财产(向金融机构查询、确认不动产)
  • 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书
  • 准备各金融机构的继承申报材料

使用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后,可以按所需份数领取一览图副本。由于可以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提交,因此不必邮寄一整套户籍材料轮流办理,整体所需时间也会缩短。

5. 请提前决定领取方式

手续完成后,如果没有领取的方法,也就失去了意义。

  • 日本存款的返还原则上会汇入日本国内的账户
  • 请确认是否仍维持日本账户。长期没有交易的账户,有时会被作为休眠存款处理
  • 继承日本不动产时,还需要处理管理、缴纳固定资产税以及今后的出售事宜

领取的麻烦程度,会因谁继承哪一项财产而有所不同。

6. 预计所需时间

手续期限
放弃继承・限定承认自知悉继承开始之日起3个月
申报及缴纳继承税自知悉死亡之日的次日起10个月
不动产继承登记自知悉取得之日起3年(义务)

被继承人为日本人的案件,在国际继承中属于较容易推进的类别,但即便如此,整体也请预计需要4~6个月。实际流程会按以下环节逐步累积。

环节预计时间
收集户籍、确定继承人1~2个月
调查财产(向金融机构查询、确认不动产)大约1个月(可以并行进行)
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书并就内容达成一致数周
取得签名证明并进行国际邮寄3周~1个月
向各金融机构提交材料并办理返还每1家金融机构2周~1个月

如果金融机构有多家,最后的提交和返还环节就会按金融机构数量分别发生。如果有3家金融机构,依次办理时也可能超过2个月。

在需要申报继承税的案件中,必须将上述全部流程安排在10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如果从死亡之日起已经超过3个月才开始办理,余裕就会越来越少。

居住在中国的继承人试图独自收集日本户籍,在第一个环节就停滞,回过神来已经过了半年——这是典型的陷入僵局的方式。

本事务所提供的服务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以大阪为据点,15年以上一直从事中日之间的手续。我们也直接与居住在中国的继承人沟通。

  • 确认居民登记状况,首先确定是使用印章证明书还是签名证明推进手续
  • 在日本国内收集户籍,制作继承关系说明图及法定继承信息一览图
  • 制作可在总领事馆办理装订合并形式签名证明的遗产分割协议书
  • 估算所需证明的份数
  • 支持办理金融机构的账户解约及返还手续
  • 如需办理继承登记,与司法书士合作;如需申报继承税,与税理士合作

将居住在中国的人需要付出的麻烦降至最低,是本事务所的办理方式。

常见问题

问:可以不从中国回日本而完成手续吗? A. 如果主要是办理存款继承,很多情况下无需回国即可完成。需要在中国境内前往总领事馆。

问:签名证明需要取得几份? A. 取决于提交对象的数量。有时每家金融机构都会要求原件,因此要先列出提交对象,再决定所需份数。本事务所会事先估算所需份数。

问:在中国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就可以了吗? A. 如果是日本国籍人士,使用总领事馆的签名证明最为稳妥。公证处的办理途径是非日本国籍继承人使用的方法。

问:继承人分散在日本和中国。 A. 即使继承人的居住地不同,也可以推进手续。在日本的继承人使用印章证明书,在中国的继承人使用签名证明,分别以不同的文件参加同一份协议书。

问:我在中国居住,也需要缴纳日本继承税吗? A. 日本境内的财产,无论继承人的住所或国籍如何,均属于日本继承税的课税对象。课税范围需要由税理士确认。

咨询

即使继承人在中国,只要被继承人为日本人,办理方式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确定。

咨询时请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继承人人数及居住地、自己的居民登记状况,以及在日本的财产种类。日语、中文均可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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