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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企業必须保存的劳务资料11项|应对劳基署・年金机构检查完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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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经营公司,必须依照《劳动基准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令,整备并保管多项劳务资料。 若未能妥善管理,一旦遭受劳动基准监督署、劳动局、日本年金机构或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的检查,将面临被发出是正劝告乃至处罚的风险。

本文以在日中国系企业经营者及企业人事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系统梳理应整备的资料内容与管理要点。


目录

  1. 劳动合同书・劳动条件通知书
  2. 就业规则(就業規則)
  3. 工资台账(賃金台帳)
  4. 考勤记录(出勤簿)
  5. 带薪休假管理簿
  6. 36协定
  7. 健康检查个人票
  8. 外国人员工相关资料
  9. 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10. 员工个人信息管理档案
  11. 劳动者名册(労働者名簿)

1. 劳动合同书・劳动条件通知书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5条,雇用员工时,公司有法律义务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明示劳动条件。

必须明示的主要事项

项目内容
劳动合同期间有期/无期合同的区别
就业场所・工作内容包含变更范围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具体时间数
工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日期
退职相关事项包含解雇事由

对外国人员工交付通知书时,建议以本人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说明。 提前准备中文、英文、越南文等多语言版本,可有效预防后续劳动纠纷。


2. 就业规则(就業規則)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89条,常时雇用员工达10人以上的公司,有义务制定就业规则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

必须记载的事项

  • 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休日、休假
  • 工资的确定・计算・支付相关规定
  • 退职・解雇相关规定

手续流程

  1. 听取员工过半数代表的意见(需附意见书)
  2. 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

即便员工不足10人,建议也主动制定就业规则。这是预防劳资纠纷最有效的基础手段之一。


3. 工资台账(賃金台帳)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8条,所有员工的工资台账均须制作并保管,保存期限为最终记载起5年(目前暂定3年)。

必须记载的内容

  • 姓名・性别・工资计算期间
  • 劳动天数・劳动时间数・时间外劳动时间数
  • 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奖金金额
  • 社会保险费・雇用保险费・所得税・住民税等扣缴金额

使用工资计算软件输出的数据多数可满足要件,但需定期确认必要项目是否全部涵盖。


4. 考勤记录(出勤簿)

须记录并保存员工的出勤・退勤时刻、休息时间、实际工作时间、时间外劳动时间、缺勤・迟到・早退情况。保存期限为5年(目前暂定3年)。

如存在时间外劳动,考勤记录的内容必须与36协定中规定的上限时间相一致。打卡记录或勤怠管理系统的数据将直接作为证据,务必注意实际运营管理。


5. 带薪休假管理簿

2019年4月起,《劳动基准法》修订规定:对于年带薪休假达10天以上的员工,公司有义务确保其每年至少取得5天带薪休假,并须整备带薪休假管理簿。

管理簿记载内容

  • 带薪休假的发放日・发放天数
  • 取得日期・取得天数
  • 基准日(发放日)

6. 36协定

如需让员工进行超过法定劳动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时间外劳动,或在法定休日出勤,必须事先签订36协定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劳动基准法》第36条)。

签订・备案流程

  1. 与代表过半数员工的代表签订协定
  2. 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有效期最长1年)
  3. 上限时间: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设有特别条款)

未签订・未备案36协定的情况下安排时间外劳动,属于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行为,须特别注意。


7. 健康检查个人票

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实施健康检查。

时机内容
雇入时录用前后实施
定期(每年1次)全体员工对象
从事深夜作业・有害业务者每6个月1次

健康检查结果须保存5年。对于检查结果存在异常的员工,还须听取医生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这也是法定义务。


8. 外国人员工相关资料

雇用外国人员工时,依法须确认在留卡等证件,核实在留资格与实际从事工作内容是否相符。

应确认・保管的资料

  • 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的确认记录
  • 就劳限制有无的确认记录
  • 雇用保险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向Hello Work申报)

若公司雇用了不具备合法就劳资格的外国人,雇主本身也可能被追究"不法就劳助长罪"(《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刑事责任。 建议由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留期限,并提前安排续签手续。


9. 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公司雇用员工后,须及时办理以下手续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种类手续申报窗口
劳动保险保险关系成立申报劳动基准监督署
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丧失申报Hello Work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被保险者资格取得・丧失申报年金事务所

10. 员工个人信息管理档案

虽非法定强制要求,但对以下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可大幅提升工资计算及各项行政手续的效率。

  • 本人确认证件(我的号码卡・在留卡等复印件)
  • 银行账户信息
  • 住民税特别征收相关资料
  • 紧急联系人信息

个人信息须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妥善管理与安全保存。


11. 劳动者名册(労働者名簿)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7条,所有事业主均有义务制作并保管劳动者名册,保存期限为退职・死亡后3年(目前暂定)。

记载事项

  • 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
  • 入职年月日・从事业务的种类
  • 退职・解雇・死亡的年月日及事由

资料保存期限一览

资料名称保存期限
劳动者名册退职后3年(※预计延长至5年)
工资台账最终记载起5年(目前暂定3年)
考勤记录5年(目前暂定3年)
健康检查个人票5年
36协定备案有效期届满后3年

一旦劳动基准监督署・日本年金机构・Hello Work等部门实施检查,能否迅速提示上述资料,将直接决定是否收到是正劝告。


总结

日本的劳动法令体系较为复杂,且近年来持续修订。对于在日外国人经营者或外资系企业而言,仅仅掌握法令本身就已是相当大的负担。

本事务所专为在日外国人・外资系企业提供劳务合规整备、就业规则及各类规程制定、外国人雇用相关在留资格确认及申请手续等服务,支持日语・英语・中文三语对应。

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本文根据2026年6月时点的法令编写。如因法令修订导致内容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如需确认最新信息,请参阅厚生劳动省・法务省官方网站。*

*撰文:社会保険労務士アーチ事務所(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