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OR COMPLIANCE

在日企业必须保存的劳务资料11项

整理在日企业应整备并保存的重要劳务资料,以应对劳基署及年金机构检查。

企業の労務・社会保険関連の管理資料一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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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经营公司,必须依照《劳动基准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令,整备并保管多项劳务资料。 若未能妥善管理,一旦遭受劳动基准监督署、劳动局、日本年金机构或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的检查,将面临被发出是正劝告乃至处罚的风险。

本文以在日中国系企业经营者及企业人事负责人为主要对象,系统梳理应整备的资料内容与管理要点。

目录

  • 劳动合同书・劳动条件通知书
  • 就业规则(就業規則)
  • 工资台账(賃金台帳)
  • 考勤记录(出勤簿)
  • 带薪休假管理簿
  • 36协定
  • 健康检查个人票
  • 外国人员工相关资料
  • 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 员工个人信息管理档案
  • 劳动者名册(労働者名簿)

1. 劳动合同书・劳动条件通知书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5条,雇用员工时,公司有法律义务以书面形式向员工明示劳动条件。

必须明示的主要事项

项目内容
劳动合同期间有期/无期合同的区别
就业场所・工作内容包含变更范围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具体时间数
工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日期
退职相关事项包含解雇事由
对外国人员工交付通知书时,建议以本人能够理解的语言进行说明。 提前准备中文、英文、越南文等多语言版本,可有效预防后续劳动纠纷。

2. 就业规则(就業規則)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89条,常时雇用员工达10人以上的公司,有义务制定就业规则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

必须记载的事项

  • 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休日、休假
  • 工资的确定・计算・支付相关规定
  • 退职・解雇相关规定

手续流程

  • 听取员工过半数代表的意见(需附意见书)
  • 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
即便员工不足10人,建议也主动制定就业规则。这是预防劳资纠纷最有效的基础手段之一。

3. 工资台账(賃金台帳)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8条,所有员工的工资台账均须制作并保管,保存期限为最终记载起5年(目前暂定3年)。

必须记载的内容

  • 姓名・性别・工资计算期间
  • 劳动天数・劳动时间数・时间外劳动时间数
  • 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奖金金额
  • 社会保险费・雇用保险费・所得税・住民税等扣缴金额

使用工资计算软件输出的数据多数可满足要件,但需定期确认必要项目是否全部涵盖。

4. 考勤记录(出勤簿)

须记录并保存员工的出勤・退勤时刻、休息时间、实际工作时间、时间外劳动时间、缺勤・迟到・早退情况。保存期限为5年(目前暂定3年)。

如存在时间外劳动,考勤记录的内容必须与36协定中规定的上限时间相一致。打卡记录或勤怠管理系统的数据将直接作为证据,务必注意实际运营管理。

5. 带薪休假管理簿

2019年4月起,《劳动基准法》修订规定:对于年带薪休假达10天以上的员工,公司有义务确保其每年至少取得5天带薪休假,并须整备带薪休假管理簿。

管理簿记载内容

  • 带薪休假的发放日・发放天数
  • 取得日期・取得天数
  • 基准日(发放日)

6. 36协定

如需让员工进行超过法定劳动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时间外劳动,或在法定休日出勤,必须事先签订36协定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劳动基准法》第36条)。

签订・备案流程

  • 与代表过半数员工的代表签订协定
  • 向所辖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备案(有效期最长1年)
  • 上限时间: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设有特别条款)
未签订・未备案36协定的情况下安排时间外劳动,属于违反《劳动基准法》的行为,须特别注意。

7. 健康检查个人票

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第66条,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实施健康检查。

时机内容
雇入时录用前后实施
定期(每年1次)全体员工对象
从事深夜作业・有害业务者每6个月1次

健康检查结果须保存5年。对于检查结果存在异常的员工,还须听取医生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这也是法定义务。

8. 外国人员工相关资料

雇用外国人员工时,依法须确认在留卡等证件,核实在留资格与实际从事工作内容是否相符。

应确认・保管的资料

  • 在留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的确认记录
  • 就劳限制有无的确认记录
  • 雇用保险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向Hello Work申报)
若公司雇用了不具备合法就劳资格的外国人,雇主本身也可能被追究"不法就劳助长罪"(《入管法》第73条之2)的刑事责任。 建议由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留期限,并提前安排续签手续。

9. 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相关资料

公司雇用员工后,须及时办理以下手续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种类手续申报窗口
劳动保险保险关系成立申报劳动基准监督署
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丧失申报Hello Work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被保险者资格取得・丧失申报年金事务所

10. 员工个人信息管理档案

虽非法定强制要求,但对以下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可大幅提升工资计算及各项行政手续的效率。

  • 本人确认证件(我的号码卡・在留卡等复印件)
  • 银行账户信息
  • 住民税特别征收相关资料
  • 紧急联系人信息

个人信息须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妥善管理与安全保存。

11. 劳动者名册(労働者名簿)

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7条,所有事业主均有义务制作并保管劳动者名册,保存期限为退职・死亡后3年(目前暂定)。

记载事项

  • 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
  • 入职年月日・从事业务的种类
  • 退职・解雇・死亡的年月日及事由

资料保存期限一览

资料名称保存期限
劳动者名册退职后3年(※预计延长至5年)
工资台账最终记载起5年(目前暂定3年)
考勤记录5年(目前暂定3年)
健康检查个人票5年
36协定备案有效期届满后3年

一旦劳动基准监督署・日本年金机构・Hello Work等部门实施检查,能否迅速提示上述资料,将直接决定是否收到是正劝告。

总结

日本的劳动法令体系较为复杂,且近年来持续修订。对于在日外国人经营者或外资系企业而言,仅仅掌握法令本身就已是相当大的负担。

本事务所专为在日外国人・外资系企业提供劳务合规整备、就业规则及各类规程制定、外国人雇用相关在留资格确认及申请手续等服务,支持日语・英语・中文三语对应。

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本文根据2026年6月时点的法令编写。如因法令修订导致内容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如需确认最新信息,请参阅厚生劳动省・法务省官方网站。*

*撰文:社会保険労務士アーチ事務所(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