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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逮捕时公司应如何应对?|就业规则・休职・惩戒处分的实务要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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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接到自家公司员工被逮捕的通知,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立刻解雇就好了"——这种判断是危险的。 若处理不当,可能被认定为不当解雇,引发劳动纠纷。本文从劳务管理角度,解说公司应采取的初动应对与就业规则整备要点。
需要注意的是,损害赔偿请求、刑事手续应对、媒体对应等需要法律判断的事项,建议咨询律师。
员工被逮捕时的初动应对
步骤1:了解事件概要
掌握被逮捕员工所涉及的犯罪行为详情:
- 是工作期间的行为,还是私人时间的行为
- 被疑事实的内容(侵占・暴力・盗窃等)
- 是否存在受害者,公司是否成为受害方
若工作期间的事件波及第三方,公司可能承担"使用者责任"。此点请务必向律师确认。
步骤2:确认逮捕・羁押场所
被逮捕的员工本人无法向外界联络。须通过辩护人或家属的联系,确认被羁押的地点及情况。
步骤3:确认后续进展
若收到辩护人联系,须确认以下内容:
- 是否有起诉的可能,或有不起诉的可能
- 羁押将持续多长时间(逮捕至起诉前最长23天)
- 当事员工对犯罪事实的态度(是否认罪)
逮捕期间的出勤处理
被逮捕的员工在警察・检察羁押期间无法出勤。此期间的处理须谨慎判断。
选择1:使用带薪休假
若通过辩护人・家属确认本人希望使用带薪休假,则适用带薪休假。
选择2:休职处理
若就业规则中设有休职制度,可下达休职命令。休职期间无需支付工资,也不计为缺勤。没有休职制度的公司,建议借此机会考虑引入。
选择3:缺勤处理
若辩护人・家属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单方面认定为"无故缺勤"应予避免,否则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立即解雇"是误解
被逮捕不等于可以解雇
员工被逮捕,仅凭逮捕事实本身,不能立即实施惩戒解雇。
日本存在"无罪推定原则",在有罪判决确定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误认逮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的情况均有可能发生。
惩戒解雇被认可须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惩戒事由的事实已得到充分认定(有罪判决・起诉・本人认罪等)
- 该行为已达到"严重扰乱企业秩序"的程度
- 就业规则中已将其规定为惩戒解雇事由
私生活中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惩戒事由
即便是工作时间以外、私人场合的行为,若严重损害公司的社会评价,也可能构成惩戒事由。但须根据与业务的关联性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
惩戒处分须分阶段考量
惩戒处分不仅限于解雇,须根据事案的严重程度考虑以下选择:
| 处分种类 | 内容 |
|---|---|
| 戒告・谴责 | 严重警告・书面检讨 |
| 减薪 | 在就业规则规定范围内减薪 |
| 降职・停职 | 职位或工作的调整 |
| 劝告解雇 | 劝告退职后的解雇 |
| 惩戒解雇 | 最重处分(可能不支付退职金) |
惩戒解雇是最重的处分,认定要件极为严格。 实施处分前,强烈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律师)。
应事前在就业规则中整备的事项
为应对此类情况,须提前在就业规则中整备以下规定:
惩戒事由的规定
明确记载"因刑事案件被逮捕・起诉的情况""被判有罪的情况""实施严重损害公司社会信誉行为的情况"等惩戒事由。将业务相关犯罪与私生活犯罪分别规定,表述更为清晰。
休职规定的整备
设定以逮捕・羁押・刑事审判等为由的休职制度,并明确规定休职期间上限、休职期间的工资处理及休职期满时的处置方式。
缺勤・无故缺勤的定义
设置"公司已掌握联络情况时,不认定为无故缺勤"等规定,可有效预防纠纷。
应事先确定的公司内部应对规则
除整备就业规则外,建议将以下事项作为公司内部规则加以明确:
- 收到逮捕通知时的报告对象・负责窗口
- 辩护人・家属联络窗口的统一化
- 公司内部信息共享的范围(限于必要最小限度)
- 对外(交易方・媒体等)的应对方针
- 有罪确定后的处分判断基准
总结
- 仅凭逮捕事实不能立即实施惩戒解雇
- 羁押期间的缺勤须灵活运用带薪休假・休职制度
- 惩戒处分须在确认事实及就业规则规定后再实施
- 就业规则中惩戒事由・休职规定的整备是重要的事前准备
- 需要损害赔偿・法律判断时,请咨询律师
如需咨询就业规则整备或惩戒处分判断,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本文根据2026年6月时点的法令编写。个别法律判断请咨询律师。*
*撰文:社会保険労務士アーチ事務所(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