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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台账必须记载的项目|社会保险劳务士解说法定事项与保存期限

工资台账必须记载的项目|社会保险劳务士解说法定事项与保存期限

工资台账是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制作并保存的法定账簿之一。有些公司认为“已经发工资明细,所以没问题”,但工资明细和工资台账并不是同一个文件。

本文说明工资台账必须记载的法定事项,以及实务上容易出错的地方。

什么是工资台账

工资台账是根据《劳动基准法》第108条,所有使用者都有义务制作和保存的账簿。

劳动基准监督署调查时,工资台账通常是重点确认文件。如果内容不完整,可能成为是正指导对象。

法定记载事项

根据劳动基准法施行规则第54条,工资台账应记载以下事项。

记载事项内容
姓名员工姓名
性别男・女
工资计算期间例如4月1日至4月30日
劳动日数该期间实际劳动天数
劳动时间数所定内和时间外劳动的总时间
时间外劳动时间数法定时间外劳动时间
深夜劳动时间数晚10点至早5点的劳动时间
休日劳动时间数法定休日劳动时间
基本工资及各类津贴金额按项目区分记载
扣除项目与金额社会保险费、雇用保险费、所得税、住民税等

常见记载遗漏

未分别记载深夜和休日劳动时间

很多公司只记录加班时间,却没有分别记录深夜劳动和休日劳动。由于加成率不同,必须分开管理。

未记载工资项目明细

只写“工资合计金额”,没有区分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类津贴,也可能被认定为不完整。

未记载工资计算期间

如果看不出工资对应哪个期间,台账也可能被认为不符合要求。

使用工资计算软件时的注意点

许多公司使用工资计算软件,但软件输出内容不一定自动满足法定要求。

请确认以下项目:

  • 是否分别输出深夜、休日劳动时间
  • 是否按工资项目输出金额
  • 是否逐项记载扣除项目

软件设定不同,部分项目可能被省略,因此应定期确认输出格式。

保存期限

工资台账的保存期限为最后记载日起5年。目前有过渡措施,实务上暂按3年处理的情况也存在。

退职员工的工资台账也必须保存。

制作单位

工资台账原则上应按员工制作。即使采用多人一览表形式,也必须包含每名员工所需的全部法定事项。

总结

  • 工资台账是劳动基准法规定的法定账簿
  • 姓名、性别、计算期间、劳动时间、加班、深夜、休日劳动时间、工资项目、扣除额等为必记事项
  • 深夜和休日劳动时间遗漏较常见
  • 使用工资计算软件时,也要确认输出内容是否满足法定要求
  • 保存期限为最后记载日起5年(目前有过渡措施)

如需整备或检查工资台账,欢迎咨询本事务所。

本文根据2026年6月时点的法令编写。

撰文:社会保険労務士アーチ事務所(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