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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就勞簽證者將配偶者・子女以家屬滯在簽證呼叫至日本的流程【行政書士解說】

行政書士逐步解說持就勞簽證的外國人將配偶者・子女以家屬滯在簽證呼叫至日本的手續流程。從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取得到入境・在留卡取得的全過程。

持就勞簽證的外國人將配偶者或子女呼叫至日本,需要先在日本的入管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再憑該證明書在對方所在國的日本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這是兩個階段的手續。本文逐步解說手續的全貌。

行政書士Arch事務所長期支持家屬滯在簽證的呼叫手續。"不知道從哪裡開始"、"不了解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簽證申請的區別"——遇到這類疑問的人很多。書類準備不當會導致大幅延誤,建議盡早開始準備。

本頁要點

問題回答
呼叫手續的流程是?①在日本入管申請COE → ②將COE寄給海外家屬 → ③在對方國日本大使館申請簽證 → ④入境・取得在留卡
誰可以申請?持就勞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經營・管理、研究等)的人員以"與申請人關系的證明者"身份申請。
審查期間大概多長?COE申請的標準處理期間約為1~3個月。若有資料不備則需更長時間。
在哪裡申請?在扶養者(就勞簽證持有者)住所地管轄的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申請。
子女在日本出生的情況怎麼辦?出生後60天以內需辦理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無需COE申請。

手續全貌

呼叫手續大致分為"日本方面的手續"和"海外方面的手續"兩個階段。

持就勞簽證的在日外國人(扶養者)首先向入管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COE是入管認定該外國人滿足日本在留資格條件的證明書。

取得COE後寄給海外家屬,家屬在當地日本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查證)。簽證簽發後來日,在機場接受入境審查後取得在留卡。

步驟1: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

COE申請由扶養者向日本入管提出。家屬本人(海外居住)原則上不能申請。

可申請人員

  • 扶養者本人(就勞簽證持有者)
  • 受扶養者委托的行政書士(申請取次者)

申請地點

扶養者住所地管轄的出入境在留管理局或出張所

主要必要資料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入管規定格式)
  • 扶養者護照複印件・在留卡複印件
  • 扶養者在職證明書
  • 住民稅課稅證明書・納稅證明書(最近1~2年分)
  • 住民票(記載全部家庭成員)
  • 婚姻證明書或出生證明書(附日語譯文)
  • 家屬(申請人)護照複印件
  • 證件照(縱4cm×橫3cm)
必要資料因國籍、家庭構成、扶養者職業等不同而有所差異。請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確認最新信息,或諮詢專業人士。

審查期間參考

標準處理期間約為1~3個月。若有資料不備或需要提交追加資料,時間會更長。預留充裕時間申請非常重要。

步驟2:寄送COE並在駐外公館申請簽證

COE交付後,請迅速寄給海外家屬,由家屬在當地日本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

註意COE的有效期限

交付的COE有有效期限(自交付日起3個月)。需在此期間內完成駐外公館簽證申請和入境。有效期届滿需重新申請COE,因此請提前確認寄送方式(國際郵便、快遞等)和所需天數。

在駐外公館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 COE(原件)
  • 護照
  • 簽證申請書(駐外公館規定格式)
  • 證件照
  • 其他駐外公館指定資料
簽證申請所需資料、手續費、受理時間因國家和公館而異。請務必提前在申請公館的官方網站確認。

步驟3:入境與取得在留卡

經過機場入境審查後取得在留卡。入境後14天以內在市區町村辦理住民登錄。

入境流程

  1. 從成田、羽田、中部、關西、福岡、新千歲、那霸機場之一入境
  2. 入境審查時出示護照、COE、簽證
  3. 在主要機場當日取得在留卡
  4. 入境後14天以內向市區町村役場提交住民登錄(遷入申報)
從主要7個機場以外入境的情況,在留卡將後日郵寄。這種情況下護照上會蓋有"在留卡後日交付"的印章。

入境後不要忘記的事項

  • 在市區町村辦理住民登錄(14天以內)
  •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手續(視情況而定)
  • 子女的學校轉入・入學手續
  • 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希望打工的情況)

子女在日本出生的情況

在日本國內出生的子女,需在出生後60天以內辦理"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無需COE申請。 在日本出生的外國人子女,出生事實使其暫時被允許在留,但超過出生後60天繼續在留則必須取得在留資格。申請延誤有不法殘留的風險,請盡早辦理手續。

必要資料(參考)

  • 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書
  • 出生通知受理證明書或出生證明書
  • 父母護照・在留卡複印件
  • 住民票(記載全部家庭成員)

已在日本在留的家屬變更為家族滯在的情況

以其他在留資格(短期滯在等)在留中的家屬,若希望變更為家族滯在,需辦理"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短期滯在(觀光簽證)來日後原則上不被允許變更為家族滯在。持短期滯在來日後直接切換的想法請不要輕易嘗試,務必事先諮詢專業人士確認。例外許可的情況因個別情況不同而有所判斷。

手續中容易出現問題的要點

資料不備、COE有效期届滿、扶養者稅金滯納是手續耗時的主要原因。各情況對應方式不同,若有上述情況,建議盡早向專業人士確認。

常見問題

Q. 從COE申請到家屬入境大約需要多長時間?

A. COE審查期間(1~3個月)+COE寄送天數+駐外公館簽證申請期間(約1~2周)合計,建議預計從申請開始到入境至少需要2~4個月。若有資料不備時間會更長。

Q. COE申請可以由本人(海外居住的家屬)辦理嗎?

A.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申請原則上由扶養者(在日就勞簽證持有者)提出。不允許海外居住的家屬本人申請。由扶養者本人或申請取次者(行政書士等)申請。

Q. 持短期滯在(觀光簽證)來日後可以變更為家族滯在嗎?

A. 短期滯在變更為家族滯在原則上不被允許。但有時在有特別事情的情況下例外獲得許可。建議遵照原則,按COE申請→簽證申請的順序推進。需要個別判斷的情況請諮詢專業人士。

Q. 可以先只呼叫子女嗎?

A. 只呼叫子女的情況,同樣需要申請COE。但未成年子女的情況,監護人・同居者的狀況也會受到審查。需要準備顯示日本方面承擔子女監護的扶養者存在、生活環境已整備的資料。

Q. COE不交付的情況怎麼辦?

A. 收到不交付通知後,可確認理由後補强資料重新申請。但根據不交付理由,有時需要重新審視在留資格本身的條件。重新申請前建議向專業人士諮詢情況。

總結

持就勞簽證的配偶者・子女以家屬滯在簽證呼叫至日本的手續,按"COE申請→簽證申請→入境"的流程推進。包含審查期間在內到入境通常需要數月,因此盡早準備非常重要。

  • 手續分"日本方面的COE申請"和"海外方面的簽證申請"兩個階段。
  • COE有有效期限(3個月),寄送、申請日程的管理非常重要。
  • 扶養者的收入、稅金、社會保險情況是審查的關鍵。
  • 資料準備、日程管理因個別情況不同,盡早諮詢是有效的。
  • 在日本出生的子女需在出生後60天以內辦理在留資格取得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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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的官方信息及實務經驗制作。審查基準和手續可能發生變更。最新信息請務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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