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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员工入职・离职时公司应办理的手续【行政书士解说】

按期限整理外国人员工入职・离职时公司应办理的手续。行政书士解说与日本人不同的外国人特有应对措施,包括向哈罗沃克申报、社会保险、入管申报、退职证明书、脱退一时金的说明。

外国人员工入职・离职时的手续,基本上与日本人相同。但需加上"向哈罗沃克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所属机关的申报"、"退职证明书的交付"、"脱退一时金的告知"等外国人特有的应对措施。本文按期限进行整理。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接受关于外国人雇用的企业咨询。因申报遗漏或说明不足导致事后纠纷的情况并不罕见。建议在入职・离职的时机一并确认所需手续。

入职时的手续一览

与日本人共通的手续

  • 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申报(哈罗沃克・翌月10日前)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申报(年金事务所・入职后5天以内)
  • 劳动条件通知书或雇用合同书的交付
  • 工资所得者的扶养控除等(异动)申报书的受领

外国人特有的手续

#### ①向哈罗沃克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义务)

雇用外国人时,依据雇用对策法(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有义务向哈罗沃克申报。怠于申报将面临30万日元以下罚款。

成为雇用保险被保险者的外国人,通过在"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申报"中填写国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在留卡号码来兼作申报。

不成为雇用保险被保险者的外国人(每周不足20小时的兼职等)的情况,需另行向哈罗沃克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书"。提交期限为雇入日的翌月末日前。

若向哈罗沃克申报,入管法上的"所属机关的申报"(向入管厅的申报)则可免除。但接收持就劳资格(技人国・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等)外国人的机关,在某些情况下需另行在14天内向入管厅申报接收开始(详见后述)。

#### ②所属机关的申报(入管厅・14天以内)

接收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研究・教育等特定就劳在留资格外国人的机关,有义务在雇入起14天以内向入管厅长官申报。

但依据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有义务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的机关(大多数一般企业),以向哈罗沃克申报代替,可免除向入管厅的申报。

#### ③在留卡的确认与记录

录用时确认在留卡原件,确认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就劳限制内容。请留下确认日期・确认者・确认内容的记录。

入职后的持续管理

外国人员工的在留期限需定期确认。

  • 以在留期限3个月前为目安,告知准备续签手续
  • 续签申请通常需要1~2个月,避免临近期限前才申请
  • 支持准备续签所需公司方面的材料(在职证明书・工资证明等)
在留期限已过的状态下就劳属于不法就劳。公司方面也会产生不法就劳助长的责任,因此整理在留期限的管理体制非常重要。

离职时的手续一览

与日本人共通的手续

  • 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丧失申报(哈罗沃克・退职日翌日起10天以内)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被保险者资格丧失申报(年金事务所・退职日翌日起5天以内)
  • 健康保险证的回收
  • 离职票的制作・交付(本人希望的情况下)
  • 源泉扣缴票的交付(退职后1个月以内)
  • 住民税的特别扣缴相关手续

外国人特有的手续・应对

#### ①向哈罗沃克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义务)

退职时也需要向哈罗沃克申报。

雇用保险被保险者的情况,提交"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丧失申报"(退职日翌日起10天以内)。需要记载在留卡号码。

非雇用保险被保险者的情况,在离职日当月的翌月末日前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书"。

在留卡号码的记载遗漏是常见错误。请务必确认申报材料中是否正确记载了在留卡号码。

#### ②退职证明书的交付(有请求时为义务)

外国人员工请求交付退职证明书时,有交付的义务(劳动基准法第22条)。退职证明书是外国人换工作・变更在留资格时向入管厅提交的材料。

退职证明书记载"使用期间・业务种类・在事业中的地位・工资・退职事由",但退职者不希望记载的事项不得记载。

#### ③对外国人本人的说明(非义务但推荐)

建议对退职的外国人员工告知以下事项:

  • 所属机关相关申报(本人有义务在退职日起14天以内向入管厅申报)
  • 退职后持续3个月以上未就劳的状态,可能成为在留资格被取消的对象
  • 回国的情况可以申请脱退一时金
所属机关相关申报是外国人本人的义务,但不知道的外国人很多。怠于申报就换工作,在下次续签时在留期间被缩短的案例存在。离职时只需告知一句话,就能为本人防范纠纷。

#### ④脱退一时金的说明

加入厚生年金6个月以上而回国的外国人,可在不再拥有日本住所之日起2年以内申请脱退一时金。

2026年4月1日以后,发生了在再入国许可有效期间内不能申请脱退一时金的制度变更。此外,给付上限从原来的5年提高到8年(2026年4月1日施行)。

按期限核查清单

入职时

期限手续提交目的地
入职后5天以内健康保险・厚生年金被保险者资格取得申报年金事务所
翌月10日前雇用保险被保险者资格取得申报(兼作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哈罗沃克
翌月末日前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书(雇用保险非加入者)哈罗沃克
14天以内所属机关的申报(仅限对象机关)入管厅

离职时

期限手续提交目的地
退职日翌日起5天以内健康保险・厚生年金资格丧失申报年金事务所
退职日翌日起10天以内雇用保险资格丧失申报(兼作外国人雇用状况申报)哈罗沃克
翌月末日前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书(雇用保险非加入者)哈罗沃克
有请求时迅速退职证明书的交付本人

常见问题

Q. 退职后外国人本人未进行申报,公司有责任吗?

A. 所属机关相关申报是外国人本人的义务,公司没有法律责任。但为防止本人因不知情而蒙受不利,退职时告知是理想的做法。公司方面有义务的哈罗沃克申报请务必在期限内进行。

Q. 兼职的外国人退职时也需要申报吗?

A. 是的,需要。不论雇用形态,外国人雇用・离职时向哈罗沃克申报是义务。未加入雇用保险的兼职人员的情况,请在离职日当月的翌月末日前提交"外国人雇用状况通知书"。

Q. 想录用在留期限临近的外国人员工。有什么注意事项?

A. 在留期限剩余时间不多的情况下,录用后很快就需要办理续签手续。续签需要1~2个月,因此需要并行推进录用时机与续签申请的准备。建议在雇用合同书中明记续签被拒绝时的处理方式。

总结

外国人员工的入退社手续由"与日本人相同的手续+外国人特有的手续"构成。特别是向哈罗沃克申报外国人雇用状况是义务,怠于申报将面临罚款。

离职时认真办理退职证明书的交付,以及告知本人申报义务・脱退一时金,可以防范事后纠纷。对手续详情感到不安时,建议咨询专门从事入管业务的行政书士或社会保险劳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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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厚生劳动省・日本年金机构的官方信息及实务经验制作。制度详情因个别情况而异。最新信息请务必在各官方网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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