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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签证续签中被审查的事业实绩【行政书士解说】

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审查中,事业的持续性・稳定性・纳税・社会保险・活动实态将受到严格确认。行政书士解说亏损时是否能续签、活动内容说明文书的写法及容易被拒绝的模式。

"一旦获得许可,续签就简单"的认识是危险的。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审查中,事业的持续性・稳定性・经营活动的实态・公共义务的履行状况将比新规申请时更严格地被确认。2025年10月改正后,活动内容说明文书的提交原则上已成为必须,审查质量进一步提高。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支持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工作。续签不许可案例的大多数原因是"无法通过材料展示事业的实态"。仅提交一张决算书的时代已经过去。

续签审查中确认的主要要点

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申请中,以下项目将被综合审查:

①事业的持续性・稳定性

最受重视的是最近在留期间内事业是否实际持续进行。具体确认以下几点:

  • 销售额・毛利・营业利润的变化
  • 实际存在的交易证据(合同书・发票・入出金记录)
  • 今后事业计划的合理性和改善展望
亏损决算并不意味着立即被拒绝。即使亏损,若能定量地展示实际存在的交易证据・KPI的改善展望・资金计划,仍有续签的余地。重要的是"事业是否在运转"这一实态。

②公租公课的履行状况

适当履行纳税・社会保险是续签审查的核心要件之一:

  • 法人税・消费税・源泉所得税的缴纳状况
  •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雇用保险・劳动保险的适用・缴纳状况
税金・社会保险有未缴・长期滞纳・成为重加算税对象的情况,被拒绝的风险非常高。有未缴的情况,续签申请前解消是前提条件。

③常勤职员的实在性

2025年10月改正后的新基准要求雇用1名以上常勤职员。续签审查中通过以下材料确认雇用的实在性:

  • 雇用合同书
  • 工资台账・工资支付记录
  • 社会保险加入记录・住民票

形式性的雇用(工资实际未支付・未让其加入社会保险等)会被发现。需要有实态的雇用管理。

④经营活动的实态

确认经营者本人实际进行经营活动。业务的大半委托给外部,申请者本人未进行日常经营判断的情况,将被判断为"没有经营・管理的活动实态"。

此外,在留期间中的过半以上在海外度过的情况,以"在日本没有活动实态"为由被消极评价。

⑤事业所的持续确保

续签时点也需要持续确保有实体的事业所。变更为自宅兼用・虚拟办公室不被允许。

2025年10月改正后的续签:活动内容说明文书

2025年7月以后,经营管理签证的续签申请中,"活动内容说明文书"的提交原则上已成为必须。

此材料是具体且定量地说明"最近在留期间内进行了什么样的经营・管理活动"的文书。

应记载的内容

  • 最近期间的销售额・收支实绩和变化
  • 主要交易对象・交易内容・交易实绩
  • 常勤职员的在籍状况・角色
  • 日语运用体制的状况
  • 所需许可认可的取得・维持状况
  • 今后1年的事业计划和改善展望
"事业持续进行中"这样抽象的说明是不够的。需要将销售额・交易件数・客户数等数字与证明它的证据(合同书・发票・收据・入出金记录)结合起来说明。

过渡措施期间(~2028年10月16日)的处理

截至2025年10月16日已以经营管理签证居留的人续签,2028年10月16日之前设有过渡措施。

此期间内,即使尚未完全满足新基准(注册资本3,000万日元・1名常勤职员等),也会综合考虑以下条件判断续签可否:

  • 经营状况良好
  • 适当履行法人税等缴纳义务
  • 预计在下次续签申请时前满足新基准
过渡措施只是"缓期"。2028年10月16日以后的续签将需要完全符合新基准。建议在过渡措施期间内有计划地推进向新基准过渡的准备工作。

亏损决算时的续签:判断的分水岭

亏损决算时续签是否获得许可,取决于亏损原因和对未来性的说明。

容易被认可续签的亏损模式

  • 开业第一年・起步期因初期投资产生的亏损,销售额实绩在稳步增长
  • 因设备投资・扩张投资产生的临时亏损,能说明事业的实态和未来性
  • 虽然亏损但有实际存在的交易,今后的改善计划具体

容易难以续签的模式

  • 销售额几乎为零,没有经营活动的实态
  • 销售额・交易连续多期持续减少
  • 处于债务超过状态,无法展示改善展望
  • 役员报酬明显偏低(参考月额18万日元以下),经营者本人的生活基础不稳定
亏损持续的情况下,附上中小企业诊断士・公认会计士等专家的事业改善评价书,展示计划和根据,可提高经得住审查的可能性。

续签容易被拒绝的模式

整理实务上常见的续签不许可原因:

  • 事业的销售额几乎没有,无法确认经营活动的实态
  • 有税金・社会保险的未缴・滞纳
  • 在留期间的过半以上在海外度过
  • 常勤职员的雇用是形式性的,没有实际的工作实态
  • 事业所已迁移・废止,申请时点未得到确保
  • 活动内容说明文书抽象,没有数字・证据
  • 役员报酬设定在大幅低于最低工资的水准

续签申请的时机

续签申请可以从在留期间满了日的3个月前开始申请。审查期间通常需要1~2个月。

在满了日直前才申请,审查期间在留期限可能届满,存在风险。建议在满了日的2~3个月前就备好材料进行申请。

常见问题

Q. 第1期决算还没出来。可以申请续签吗?

A. 即使决算尚未出来,续签申请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下,通过最新的试算表・月次收支・交易实绩等说明目前的事业状况。首次续签时在留期间较短(1年)的情况较多,建议确认申请时期并尽早准备。

Q. 变更了事业内容。续签时会成为问题吗?

A. 事业内容的变更在续签审查中被确认。需要准备说明变更理由・变更后事业内容・其实态的材料。大幅变更的情况,还需要确认变更后的事业是否符合经营管理签证的活动范围。

Q. 常勤职员退职了,目前雇用为零。可以续签吗?

A. 雇用常勤职员已作为新基准的要件义务化。雇用为零状态的续签,2028年10月16日以后将不被允许。即使在过渡措施期间内,也需要说明雇用体制和今后的雇用计划。建议尽快推进常勤职员的采用。

Q. 续签被拒绝的情况怎么办?

A. 在入管确认不许可理由后,确定原因、采取改善措施再重新申请是基本做法。不许可后的重新申请比首次审查更严格。根据不许可理由,可能需要积累一定期间的改善实绩后再重新申请。建议尽早咨询专业人士。

总结

经营管理签证续签审查的核心是"事业是否实际在运转"这一实态确认。不仅是决算书・税务申报书,交易的证据・雇用的实态・活动内容说明文书齐全,才能通过续签审查。

2025年10月改正后审查质量提高,仅凑齐形式性材料是不够的。从早期阶段就开始整理事业实绩的记录,是最大的风险对策。

若感到不安,建议以在留期限的3个月前为目安,咨询专门从事入管业务的行政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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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关于与在留资格'经营・管理'相关的上陆基准省令等的改正(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及实务经验制作。审查基准因个别情况而异。最新信息请务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官方网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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