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籍父母去世、菲律宾籍继承人在菲律宾的情况

本文介绍被继承人为日本人、继承人为菲律宾籍且居住在菲律宾时的继承手续。可以从日本户籍追溯亲属关系。使用公证人的认证代替印章证明书,并以菲律宾统计局(PSA)签发的证明补充户籍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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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籍父母去世、菲律宾籍继承人在菲律宾的情况

被继承人为日本人并居住在日本。作为继承人的您拥有菲律宾国籍并居住在菲律宾——这包括与外国人结婚的配偶、未取得日本国籍的子女,以及放弃日本国籍的人等。

国籍不会影响继承权。成为问题的是证明的方法。

本文要点

  • 如果被继承人为日本人,准据法为日本法。即使继承人为菲律宾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也依据日本民法判断。
  • 可以从日本户籍追溯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婚姻、出生以及丧失国籍,都会记载在被继承人的户籍中。
  • 户籍无法确认的是,在菲律宾的继承人的现用姓名、生存状况和地址。
  • 这些部分以菲律宾统计局(PSA)签发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加以补充。
  • 由于菲律宾没有印章登记制度,因此使用公证人(Notary Public)的认证代替印章证明书。在菲律宾,律师担任公证人。

1. 准据法是日本法

《日本法律适用通则法》第36条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被继承人拥有日本国籍时,适用日本法。由于《菲律宾民法》第16条也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因此不会发生反致。

继承人为菲律宾籍,或居住在菲律宾,并不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份额。日本民法没有将继承人的国籍规定为要件。

2. 可以通过户籍确定继承人

即使继承人为外国籍,只要被继承人为日本人,就可以从日本户籍追溯亲属关系。

事件户籍记载
与外国籍人士结婚与配偶的姓名、国籍、出生日期一同记载在日本籍配偶的身份事项栏中
子女出生记载在父母的身份事项栏中。子女拥有日本国籍时,成为户籍成员
放弃、丧失日本国籍记载丧失国籍的事由和日期,该人被除籍

即使有菲律宾籍配偶,或有放弃日本国籍的子女,只要查看被继承人的户籍就可以知道。

户籍无法确认的事项

日本户籍不会继续追踪外国籍人士之后的身份关系。其目前是否仍然生存、姓名是否发生变化、现在的地址在哪里,都无法从日本户籍确认。

3. 以PSA证明加以补充

在菲律宾,菲律宾统计局(PSA:Philippine Statistics Authority)签发身份关系证明。

证明书内容
出生证明(Birth Certificate)出生登记、父母姓名
结婚证明(Marriage Certificate)婚姻登记
死亡证明(Death Certificate)死亡登记

日本户籍不足的部分,以PSA签发的证明加以补充。附上日语译文后提交给日本的受理机构。

菲律宾姓名有时与日本户籍中的记载和写法不一致。 在中间名的处理、因婚姻变更姓氏等情况下,可能存在多种写法并存的情形,此时需要准备能够证明为同一人的资料。

4. 在哪里取得签名证明

可以代替印章登记证明书的是签名证明。无论继承人为日本籍还是外国籍,都使用签名及其证明代替本人印章和印章证明书,这一点没有变化。

不同之处在于签发机构。

继承人国籍签发机构
日本籍日本驻菲律宾大使馆
非日本籍菲律宾的公证人(Notary Public)

日本驻菲律宾大使馆的签名证明是面向日本籍人士的制度。菲律宾籍继承人在公证人面前签名并接受认证。在菲律宾,律师担任公证人。

并不以遗产分割协议书完成为前提

公证人的认证有两种形式:在日语遗产分割协议书上签名后接受认证,或仅就签名本身接受认证。后者即使协议书尚未完成也可以取得。

海牙认证

日本的法务局和金融机构通常在公证人的认证书上附上日语译文即可受理,要求海牙认证的情况较为有限。如果确有必要取得,可以向菲律宾外交部(DFA)申请签发。

5. 地址证明

日本籍人士可以使用的居留证明,菲律宾籍人士无法使用。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等需要证明继承人地址的情况下,可以用公证人制作的地址相关证明等替代。

6. 放弃日本国籍的人

曾经是日本人的人士,其除籍上会保留丧失国籍的记载。由于可以通过日本户籍追溯与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因此亲属关系的证明较为容易。

问题在于现用姓名是否与户籍记载一致。如果姓名写法发生变化,就需要准备能够证明为同一人的资料。

7. 领取方式

日本的存款取款原则上汇入日本境内的账户。居住在菲律宾的继承人没有日本账户时,金融机构是否能够办理海外汇款因机构而异。

8. 继承税

位于日本境内的财产,无论继承人的国籍和地址如何,均属于日本继承税的征税对象。不会因为居住在菲律宾而排除在征税对象之外。

位于国外的财产是否也属于日本的征税对象,会根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各自的地址、国籍及过去的居住经历而变化。继承人为外国籍且居住在国外时,这是需要判断的问题。

9. 预计期限

整体预计需要5~7个月。

工程预计时间
在日本收集户籍、调查财产1~2个月
区分户籍不足的部分并取得PSA证明约1个月
在菲律宾接受公证人认证数周
制作日语译文并进行国际邮寄数周
向各金融机构提交材料并办理取款每家机构2周~1个月

本事务所的服务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以大阪为据点,15年以上从事包括在留资格申请在内的手续。我们日常处理国际婚姻及国籍相关文件,可用日语、中文和英语提供服务。

  • 区分户籍足以证明的部分和需要PSA证明补充的部分
  • 姓名写法不一致时,设计证明为同一人的资料
  • 在日本收集户籍并制作继承关系说明图
  • 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书
  • 支持金融机构的注销及取款手续
  • 必须办理继承登记时,与司法书士合作;必须申报继承税时,与税理士合作

常见问题

Q. 菲律宾籍也可以继承日本的遗产吗。 A. 可以。日本民法没有将继承人的国籍规定为要件。

Q. 可以在日本驻菲律宾大使馆取得签名证明吗。 A. 大使馆的签名证明是面向日本籍人士的制度。菲律宾籍人士使用公证人的认证。使用签名证明这一点相同,只是受理窗口不同。

Q. 户籍和PSA证明上的姓名写法不同。 A. 准备能够证明为同一人的资料。根据产生写法差异的经过,所需资料会有所不同。

Q. 继承人分处日本和菲律宾。 A. 即使继承人的居住地分开,也可以推进手续。各人使用不同的文件参加同一份协议书。

Q. 菲律宾也征收继承税吗。 A. 菲律宾有遗产税(Estate Tax),其基本思路是以位于菲律宾的财产为对象。位于日本境内的财产可能被征收日本继承税,需要由税理士确认判断。

咨询

咨询时,请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您本人的国籍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取得或放弃国籍的经过、现用姓名是否与户籍记载一致,以及在日本的财产种类。可以用日语或中文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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