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您将了解到 - 在留资格"技能"(技能签证)的概要及适用职种 - 雇用外国厨师的要件(实务经验·料理种类·雇用方) - 所需材料及审查重点 - 基于日泰EPA的泰国厨师特例(5年) - 与其他签证(特定技能·特定活动)的区别
结论 在留资格"技能"(技能签证)是具有外国料理·食品制造相关精湛技能的人员,在日本专门料理店发挥该技能的在留资格。核心要件是"在国外习得、在日本具有特殊性的料理调理或食品制造相关10年以上实务经验",实务经验的证明是申请成败的关键。泰国厨师依据日泰经济合作协定(EPA),可以5年实务经验申请。
正文
在留资格"技能"是什么?
在留资格"技能"是具有属于产业上特殊领域的精湛技能的外国人,在日本的公私机构从事需要该技能的业务的在留资格。
在雇用外国厨师时最为常用,适用于中华料理·泰国料理·法国料理·印度料理·越南料理等专门料理店的就业。
技能签证(厨师)的主要要件
| 要件 | 内容 |
|---|---|
| 料理种类 | 须为"在国外习得、在日本具有特殊性的料理"(例:中华料理·泰国料理·印度料理·法国料理等) |
| 实务经验 | 原则上10年以上(包含在外国料理教育机关专攻期间) |
| 雇用方 | 当该料理的专门料理店(例:中华料理厨师须在中华料理专门店就职) |
| 报酬 | 与日本人同等以上 |
> 泰国厨师特例:基于日泰EPA(经济合作协定),泰国厨师可以5年以上实务经验申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①证明作为泰国厨师有5年以上实务经验的材料,②初级以上泰国厨师技能水平证明书(泰国劳动部发行),③证明申请日直前1年在泰国作为泰国厨师获得合理报酬的材料。
关于实务经验的计算
关于技能签证重要的"10年实务经验"的计算,以下几点需注意:
- 在日本的实务经验不计入(以海外经验为对象)
- 外国的料理教育机关的专攻期间(外国的调理专门学校等)可计入实务经验
- 日本的调理师学校·专门学校的学习期间不可计入实务经验
- 过去在多家店铺的经验可合并计算
所需材料
| 材料 | 内容·注意事项 |
|---|---|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 — |
| 申请人护照 | — |
| 实务经验证明材料 | 原则上须提供过去就职店铺的在职证明书(载明店名·地址·业务内容·期间)。若已停业,需考虑替代材料 |
| 调理师执照·资格证明书 | 若持有,附上 |
| 学校毕业证书·成绩证明书 | 将在外国料理专门学校的专攻期间计入实务经验时(日本的专门学校不适用) |
| 雇用方(餐饮店)概要 | 餐饮经营许可证·菜单·店内照片等 |
| 雇用方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 — |
| 雇用合同书 | 明记业务内容·报酬 |
| 收入·财务材料(如需) | 证明公司财务稳定性 |
雇用方(餐饮店)的确认要点
技能签证审查不仅考量申请人(厨师)的要件,还考量雇用方(餐饮店)是否具有需要精湛厨师的实态。
| 确认事项 | 内容 |
|---|---|
| 料理种类与店铺专门性 | 须为对应招聘厨师专门料理的专门料理店 |
| 店铺规模·座位数 | 一般标准约30个以上座位。店铺规模过小,可能不被认定为具有需要精湛厨师的实态 |
| 菜单专门性·充实度 | 须能提供正宗套餐料理等需要高度技能的内容。仅提供特定菜品·日本化改良料理不可 |
| 职种的明确规定 | 须明记为专职调理业务。若兼任外场·收银·清洁等业务,将构成非法就业 |
| 报酬与日本人同等以上 | 在雇用合同书中明记薪资体系 |
| 雇用必要性的说明 | 通过座位数·营业时间·客流量·现有员工构成等具体说明需要外国厨师的理由 |
常见被拒原因
| 原因 | 说明 |
|---|---|
| 实务经验证明不足 | 无法取得在职证明书·内容不明确 |
| 难以证明已停业店铺 | 须准备替代证据(雇用合同书·照片·当时菜单等) |
| 雇用方不是料理专门店 | 居酒屋·家庭餐厅等往往不被认定为"专门店" |
| 店铺规模过小 | 座位数少,可能不被认定为需要精湛厨师的实态 |
| 菜单专门性不足 | 日本化改良料理或仅提供特定菜品,不被认定为需要高度技能的业务 |
| 从事多种料理·兼任业务 | 技能签证以专职特定外国料理调理为前提。外场兼任等构成非法就业 |
| 对在职证明书可信度的质疑 | 有文件造假历史的国家的证明书将被特别谨慎审查 |
与其他签证的区别(厨师的情况)
| 比较项目 | 技能签证 | 特定技能(外食业) | 特定活动(调理师) |
|---|---|---|---|
| 实务经验 | 10年以上(海外) | 不需要(考试合格) | 不需要(专门学校毕业等) |
| 可应对的业务 | 外国料理调理 | 外食业全般(调理·接客·管理) | 以调理为主 |
| 在留期间 | 最长5年(可更新) | 最长5年(有更新条件) | 最长5年(上限) |
| 长期雇用 | 可更新,长期可行 | 条件下可继续 | 最长5年为上限 |
常见问题
Q1. 技能签证可以雇用日本料理的厨师吗? 技能签证的"厨师"要件以"在国外习得、在日本具有特殊性的料理"为对象,日本料理·和食原则上不适用。
Q2. 实务经验只有9年怎么办? 原则上要求10年以上。9年的情况下获批可能性低,但若可加算外国教育机关的专攻期间,有时可满足要件。也可考虑特定技能(外食业)等其他签证作为替代选项。
Q3. 在同一店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证明怎么准备? 准备长期在职证明书·雇用合同书·相当于源泉徴収票的材料(视国家而异)等。
Q4. 厨师来日后可以将家属接来吗? 取得在留资格后,可以"家族滞在"签证接来配偶·子女。
Q5. 技能签证的在留期间更新困难吗? 更新以持续在同一专门料理店从事调理业务为前提。换工作·业务变更的情况下须进行追加手续。
本文要点
- 技能签证(厨师)的核心是"证明10年以上的海外实务经验"
- 雇用方须为该料理的专门料理店
- 无法取得在职证明书时的替代证据准备非常重要
- 泰国厨师基于日泰EPA,可以5年实务经验申请(附条件)
- 也可考虑特定技能·特定活动签证与技能签证的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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