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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申請需要多少年收入【行政書士解說】

行政書士解說永居申請年收入要件中300萬日元參考標準的依據、有扶養家屬時的參考標準、按在留資格的差異、以家庭收入合算的規則。同時整理入管公布的官方標準與實務判斷標準的區別。

"永居申請需要年收入300萬日元"這一信息隨處可見,但這並非入管官方規定的數字。本文整理年收入要件的實際情況、300萬日元參考標準的依據、有扶養家屬時的思路,以及按在留資格的差異。

行政書士Arch事務所經常收到對年收入感到不安、正在考慮永居申請的諮詢。"不到300萬日元就絕對不行"並非如此,但如何證明收入的穩定性會左右結果。

入管未公布具體的年收入金額標準

首先作為重要前提,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的"關於永住許可的指南"中關於收入要件的記載如下:

"具有足以獨立維持生計的資產或技能"

並未明示具體金額。入管要求的是"不會依賴生活保護等公共援助,且預計未來能夠維持穩定生活"。

"年收入300萬日元"這一數字是從以往的許可和不許可案例及實務經驗中得出的實務參考標準,並非法令或官方指南中記載的基準。

"300萬日元"參考標準的含義

實務上,年收入300萬日元被作為單身者(無扶養家屬)的一個參考標準。若課稅證明書所得金額欄低於300萬日元,審查時很可能對收入穩定性進行追加確認。

但300萬日元只是參考標準,以下幾點需要了解:

  • 因居住地區的物价和生活成本而判斷有所不同
  • 有自有住房不需要房租等生活費較低的情況會被考慮
  • 不僅看收入金額,穩定性和持續性更受重視
  • 與其他要件(納稅、年金、素行等)綜合判斷後決定結果

有扶養家屬時的年收入參考標準

扶養家屬越多,所需的收入水平越高。實務上的參考標準是每增加1名扶養家屬需增加約70~80萬日元。

家庭構成年收入參考標準(實務)
單身(無扶養)約300萬日元
有配偶者(無子女)約370~380萬日元
配偶者+1名子女約440~460萬日元
配偶者+2名子女約510~540萬日元
上述數字僅為實務上的參考標準,並非入管官方公示的數字。因地區和個別情況不同,判斷有所差異。

能否合算家庭收入:因在留資格而不同

關於年收入要件容易混淆的是配偶者的收入能否合算。這因在留資格而有不同處理。

就勞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的情況

以就勞簽證居留的申請人本人的收入是主要審查對象。若配偶者持家族滯在簽證打工,其收入原則上不作為合算對象。

家族滯在簽證並非以就勞為目的的在留資格,而是基於資格外活動許可的例外性就勞。因此家族滯在簽證的打工收入不易被作為收入要件的合算對象評价,多數情況下僅以申請人本人的收入判斷。

身份系簽證(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等)的情況

以身份系在留資格申請的情況下,有時以整個家庭的收入合算判斷。例如,即使申請人無業或收入較低,若日本人配偶者有穩定收入,也有可能被評价為家庭整體能夠維持穩定生活。

此外,身份系情況還有獨立生計要件本身被免除的規定(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者或子女)。但即便如此,收入和資產狀況也會作為實際情況被確認。

課稅證明書需要幾年分

證明年收入的主要資料是市區町村發行的課稅證明書(住民稅課稅證明書)。所需年數因在留資格而不同。

在留資格種類課稅證明書提交年數
就勞簽證(原則10年規則)最近5年分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者最近3年分
日本人、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親生子等最近1年分
課稅證明書上記載的"所得金額"是年收入的判斷基準。有工資收入的情況下,記載的是工資所得扣除後的所得額,低於稅前年收入。申請前請確認自己課稅證明書上的所得金額。

有換工作或收入變動的情況

5年間收入每年穩定,審查越有利,但有換工作或收入變動的情況需要說明。

換工作容易獲得正面評价的是年收入、職位、職種提升的換工作。反之,若剛換工作、新工作的收入實績還不多,通過僱用合同書或最新工資單說明今後的收入預期是有效的。

某一年收入較低的情況與多年持續低收入的情況,對審查的影響大不相同。請註意,以平均計算超過300萬日元的算法,在很多情況下不滿足要件。

常見問題

Q. 年收入295萬日元。能申請永居嗎?

A. 申請本身是可以的,但可能會對收入穩定性進行追加確認。即使接近300萬日元的水平,通過綜合說明居住地、家庭構成、生活成本、納稅狀況、就業穩定性等,也有獲得許可的案例。但不能一概而論"沒問題",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Q. 我有日本人丈夫(年收入500萬日元),但我(外國籍、無業)能申請永居嗎?

A. 以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資格申請的情況下,有獨立生計要件被免除的規定,以整個家庭的收入判斷。丈夫收入穩定的情況有獲得許可的案例。但婚姻實體的持續(3年以上)及納稅、年金等公共義務的履行仍會被確認。

Q. 年收入400萬日元,但有向海外汇款的家人。會作為扶養計算嗎?

A. 扶養居住在海外的家人時,會被認為需要根據人數增加相應收入。若已列為扶養卻沒有汇款記錄,可能會與申報產生矛盾。若有向海外家人汇款的記錄,通過存折記錄證明非常重要。

Q. 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的情況,年收入如何計算?

A. 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同樣以課稅證明書上的所得金額判斷。以事業所得(銷售額扣除費用後的金額)為基準,因此列支較多費用時所得可能顯得較低,需註意。補充說明穩定銷售額、客戶、合同實績的資料是有效的。

總結

永居申請的年收入要件沒有官方數字,但實務上以單身者年收入約300萬日元、每增加1名扶養家屬增加約70~80萬日元為參考標準。但比收入金額更重要的是"穩定性和持續性",與其他要件(納稅、年金、素行等)綜合判斷後決定結果。

因在留資格不同,家庭收入合算規則有所差異,建議確認自己的情況屬於哪種後再開始申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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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出入境在留管理廳"關於永住許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訂)"及實務經驗制作。審查基準因個別情況而異。最新信息請務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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