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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工作後申請永居的註意事項【行政書士解說】

換工作後的永居申請中,收入穩定性、與在留資格的一致性、申報義務的履行將受到審查。行政書士解說換工作後立即申請應避免的理由、對審查影響較小的換工作類型及所需手續。

有換工作經歷也可以申請永居。但換工作會直接影響審查核心的"收入穩定性"。換工作後立即申請在審查上風險較高,結果會因換工作的內容、時機、手續有無而有所不同。本文整理換工作後申請永居時需要註意的要點。

行政書士Arch事務所經常收到以換工作為契機考慮申請永居的諮詢。換工作本身不是直接的不許可原因,但申請時機有誤會使審查變得嚴格。本文從實務角度進行整理。

換工作與永居審查的關系

永居審查中作為"獨立生計要件"被確認的是"預計未來能夠維持穩定生活"。換工作是審查官從"穩定性、持續性"角度關註的情況之一。

有換工作經歷本身不是直接的不許可理由,但會在以下方面影響審查:

  • 換工作後不久,新工作單位的收入實績還較少
  • 僱用形態發生變化(正式員工→合同工等)時,穩定性評价容易下降
  • 換工作次數較多時,會從"是否持續在同一領域活動"的角度進行確認
  • 換工作時怠於申報義務,將被評价為違反法令

換工作後立即申請在審查上存在風險的原因

永居申請重視的不是"現在有收入",而是"今後是否能穩定持續"。剛換工作的狀態,還無法證明能否在新工作單位持續工作。

換工作後不久就申請永居的情況下,審查官會謹慎審查"換工作後是否能在該公司穩定持續就勞"。若換工作後的工作實績較少,至少積累6個月~1年左右的工作實績後再申請較為穩妥。

按換工作內容:對審查的影響

換工作內容不同,對審查的影響大不相同。

容易對審查有利的換工作

以下換工作從收入穩定性、持續性的角度容易獲得正面評价:

  • 相同職種、業種的換工作(專業性的持續)
  • 年收入、職位提升的換工作
  • 轉入大型企業、穩定企業

容易影響審查的換工作

以下換工作在審查中容易被要求說明:

  • 年收入下降的換工作
  • 從正式員工變為合同工、派遣員工的僱用形態變更
  • 短期內多次換工作
  • 轉入與在留資格職務內容不同的業種、職種
從正式員工變為合同工、派遣員工的情況,從僱用持續性角度容易被判斷為不穩定。此外,現持有的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允許的職務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不一致的情況,將被評价為在留狀況不良。

轉為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

從公司職員轉為自由職業者或個體工商戶的情況,實務上至少積累2~3年以上的確定申報實績後再申請為宜。因為收入波動較大,穩定性難以證明。

換工作時的必要手續:申報義務

持有就勞系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的外國人換工作時,有義務在換工作後14天內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廳提交"關於所屬機關的申報(關於合同機關的申報)"。

怠於提交此申報將構成入管法上的義務違反,對永居申請的素行善良要件(遵守法令)產生不良影響。"不知道"不能成為理由,過去申報遺漏在永居審查中造成問題的案例存在。換工作時請務必在14天內提交申報。

申報可通過網絡(入管的在留申請網絡系統)或郵寄進行。

換工作期間(空白期間)的處理

在確定下一份工作前辭職的情況下,會出現未就勞的空白期間。若此期間超過3個月,可能進入就勞簽證被取消的對象期間。

永居申請的審查中,空白期間較長也可能被評价為"在留不良",因此即使在換工作活動期間,盡早確保下一份工作也非常重要。

若出現換工作空白期間,通過理由書說明該期間的理由(換工作活動狀況、求職經過等),可以减輕審查官的疑問。

就勞資格證明書的活用

換工作後,若對新工作單位的業務內容是否在現行在留資格允許範圍內感到不安,申請"就勞資格證明書"是有效的。

就勞資格證明書是任意申請,但取得後可成為入管確認換工作後業務內容在在留資格範圍內的證明。申請永居時附上,可成為顯示在留資格一致性的有力資料。

換工作後的申請時機參考

換工作情況推薦申請時機
同職種・維持年收入的換工作換工作後積累約6個月~1年工作實績後
年收入增加・職業發展的換工作換工作後積累約6個月工作實績後
僱用形態變更(正式→合同等)積累1年以上工作實績後
轉為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確定申報實績2~3年後
有換工作空白期間在新單位工作1年以上後

常見問題

Q. 永居申請中換工作了。該怎麼辦?

A. 申請中換工作可能影響審查結果。換工作後請迅速提交所屬機關變更申報,若入管要求提交追加資料,請準備新工作單位的僱用合同書或在職證明書等。情況複雜時建議諮詢專業人士。

Q. 換工作次數多的話,永居申請會變得困難嗎?

A. 換工作次數本身不是直接的不許可理由,但每次換工作都會確認收入穩定性、職種持續性、與在留資格的一致性。換工作次數較多時,準備按時間順序整理各次換工作理由和收入變化的說明資料非常重要。

Q. 忘記提交換工作時的申報了。現在還能提交嗎?

A. 即使超過期限(14天內),申報本身事後仍可提交。但延遲申報的事實會保留,可能在永居申請時造成問題。若有申報遺漏,請迅速提交申報,並諮詢專業人士了解情況。

Q. 換工作後在留資格續簽變為1年。能申請永居嗎?

A. 永居申請的要件包括"以現持有的在留資格的最長在留期間(原則5年)居留"。換工作後在留資格續簽變為1年的情況,可能無法滿足此要件。請確認在留期間是否能恢複為5年後再申請,或是否符合過渡措施(令和9年3月31日前3年在留期間也可)。

總結

換工作後申請永居的重要事項有3點。

首先,必須履行換工作時的申報義務(14天內)。其次,不是換工作後立即申請,而是在新工作單位積累一定期間的工作實績後再申請。以及整理好能夠說明換工作內容、理由、收入變化的資料。

換工作內容對審查的影響因個別情況而大不相同。若感到不安,建議就申請時機的判斷也一並諮詢專門從事入管業務的行政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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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據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的官方信息及實務經驗制作。審查基準因個別情況而異。最新信息請務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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