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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申请被拒绝的主要原因【行政书士解说】

永居申请的许可率约为50%。行政书士按收入、税金、年金、出境天数、交通违规、申报义务等分类整理被拒绝的主要原因,并解说各自的应对方法。

据统计,永居申请的许可率维持在50%左右,约半数申请者被拒绝。被拒绝必有原因。本文按类别整理实务中常见的被拒原因,并解说申请前应确认哪些事项。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经常收到"以为满足了条件却被拒绝"的咨询。多数被拒绝的情况,是在不知不觉中以未满足要件的状态申请所导致的。希望本文能作为申请前的核查清单发挥作用。

永居申请的许可率与被拒绝的现实

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统计,永住许可申请的许可率近期维持在50%左右。这意味着仅凭准备入管公布的材料提交并不能获得许可,显示了审查的难度。

2025年下半年以后,入管审查呈现全面趋严的趋势,以前能获得许可的内容也出现被拒绝的情况增多。申请前认真确认全部要件比以往更加重要。

被拒原因①:收入未达标准

以就劳签证申请的情况下,重视最近5年课税证明书每年确认300万日元以上收入(单身情况下的实务参考标准)。

  • 5年中哪怕只有1年大幅低于300万日元,审查时容易出现问题
  • 有扶养家属时,每人需增加约70~80万日元(实务参考标准)
  • 应避免在换工作后不久、刚创业等收入实绩不稳定时期申请
身份系签证(日本人配偶者等、定住者)的情况以整个家庭的收入判断,有时可合算配偶者的收入。而就劳签证原则上仅以申请人本人的收入判断。

被拒原因②:税金・年金・健康保险的延迟・未缴

永居审查中最容易导致被拒绝的是公共义务的履行状况。

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指南中明确记载:"即使在申请时点已完成纳税(缴纳),若未在原本的纳税(缴纳)期间内履行,原则上将给予消极评价。"

"现在已全部缴清"是不够的。过去哪怕只有一次延迟的事实,也会从证明材料中被确认。住民税、年金、健康保险,全部都会被追问审查对象期间内是否持续期限内缴纳。

有延迟・未缴情况时的实务应对,一般是完全解消未缴后再积累2年以上期限内缴纳实绩,然后重新申请。

被拒原因③:在留年数・出境天数的问题

在留连续性中断

"连续10年以上"的在留要件中,连续性非常重要。1年内出境100天以上或一次出境超过3个月,有连续性中断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从再次入境日重新计算。经常出差海外或长期回国的人,需确认出境记录,确认在留连续性是否得以保持。

出境天数管理不足

在留连续性以"连续的在留"而非"年数合计"判断。多次出境累计超过年间100天的情况,连续性也会受到追问。

被拒原因④:交通违规・刑事处罚

作为素行善良要件相关问题,有交通违规和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罚款刑・有期徒刑)

受过罚款刑、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情况,永居申请将变得极为困难。据说从处分日起至少经过5年,重的处分需经过约10年后才能获得许可。

交通违规

交通违规因罚单种类不同而处理方式有所差异:

  • 红色罚单(刑事处罚):相当于罚款刑,非常不利。据说需从缴纳起空出约5年时间
  • 蓝色罚单(行政处罚・违章罚款):非刑事处罚,但多次累积会影响审查
  • 实务参考标准:过去5年内4次以内、近2年内2次以内通常不会造成大问题
酒驾、人身事故等重大交通违规,哪怕只有1次,也会对审查造成严重影响。

被拒原因⑤:未履行申报义务

入管法规定,持就劳签证的外国人换工作、退职时,有义务在14天内提交"关于所属机关的申报"。此外,住所变更时也需向市区町村申报住民票。

怠于提交这些申报,将作为违反法令对素行善良要件产生不良影响。据报告,2025年下半年以后,申报遗漏在审查中造成问题的案例增多。

被拒原因⑥:在留期间非最长

申请永居时,现持有的在留资格的在留期间需为最长(原则5年)。

刚续签、在留期间为1年或3年的状态下申请,可能不满足此要件而被拒绝。将在留期间续签为5年后再申请永居是基本做法。

作为过渡措施,令和9年3月31日前,在留期间"3年"也作为最长期间处理。

被拒原因⑦:在留资格与职务内容不一致

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就劳签证居留的情况,实际从事的职务内容需在在留资格范围内。

换工作后从事与在留资格不符的业务,将被评价为在留状况不良。若判断有疑虑,通过申请就劳资格证明书进行事前确认是有效的。

被拒绝后的应对

收到不许可通知后,无需立即放弃。但重新申请需要正确应对。

  1. 在入管窗口确认不许可理由(口头说明或信息公开申请)
  2. 确定不许可原因,采取改善措施
  3. 积累改善实绩后重新申请(根据问题可能需要1~5年左右)
在改善不充分的状态下反复重新申请,审查将进一步趋严。准确把握不许可理由后再申请才是捷径。

常见问题

Q. 被拒绝后,会影响现在的在留资格吗?

A. 永居申请被拒绝,不会直接影响现持有的在留资格。但若在永居申请期间现在的在留资格期限届满,需要续签。收到不许可通知后,请首先确认在留期限。

Q. 可以去入管询问被拒原因吗?

A. 可以。收到不许可通知后,可前往提交申请的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窗口向审查官确认。但有时不会披露详细理由。此外,也可利用信息公开制度书面申请披露,这也是选择之一。

Q. 许可率50%包含自行申请的情况吗?

A. 公布的统计是包含自行申请和委托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申请的许可率。实务上,接受专业人士支持的申请,必要的补充说明和材料容易得到整理,因此有降低被拒风险的趋势。

总结:申请前的主要核查要点

考虑申请永居的人,建议申请前确认以下事项:

  • 住民税・年金・健康保险:审查对象期间内是否持续期限内缴纳
  • 收入:最近5年(配偶者等为3年),是否每年维持约300万日元
  • 在留年数:"连续"的连续性是否得以保持(确认出境天数)
  • 在留期间:是否以5年的在留期间居留
  • 申报义务:换工作、迁居时的申报是否适当进行
  • 交通违规:是否有红色罚单・重大违规
  • 在留资格与职务内容:是否一致

若有任何一点感到不安,建议重新考虑申请时机或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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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及实务经验制作。审查基准因个别情况而异。最新信息请务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官方网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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