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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申请中税金・年金・健康保险至关重要的原因【行政书士解说】

永居申请中,税金、年金、健康保险的缴纳状况是审查的核心。不是"已缴纳即可",而是"是否在期限内缴纳"。行政书士解说审查对象期间、延迟的影响及有未缴情况时的应对方法。

永居申请审查中许多人忽视的是税金、年金、健康保险的"期限内缴纳"。即使目前全部缴清,过去只要有一次延迟或未缴,审查也会给出消极评价。本文整理为何如此重视、审查几年分、有问题时的应对方法。

行政书士Arch事务所收到过多起"已全部缴清却被拒绝"的咨询。永居审查的难点在于,不是申请时点的完缴状况,而是过去的缴纳记录受到审查。从早期开始管理缴纳情况,将左右未来的永居申请。

为何税金・年金・健康保险会被审查

出入境在留管理厅的"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中,关于公共义务的履行明确记载如下:

"适当履行公共义务(纳税、公共年金及公共医疗保险保险费的缴纳,以及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规定的申报等义务)"

并且指南中附有重要注记:

"关于公共义务的履行,即使在申请时点已完成纳税(缴纳),若未在原本的纳税(缴纳)期间内履行,原则上将给予消极评价。"(出入境在留管理厅 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

也就是说,"现在在缴"是不够的,"是否一直在期限内缴纳"才是被追问的。这就是税金、年金、健康保险在永居审查中被严格确认的原因。

审查对象期间与提交材料

整理各项公共义务的审查对象期间和所需材料。

住民税(税金)

审查对象期间因在留资格而不同,就劳签证一般为最近5年分,日本人配偶者等一般为最近3年分。

需提交的材料有两种:

  • 住民税的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显示收入和纳税状况
  • 证明最近3年间已在适当时期缴纳住民税的材料(存折复印件・收据等)
住民税收据是证明无延迟缴纳的必要材料。若通过银行账户自动扣款,可通过存折复印件确认。若已实现无纸化,请打印缴纳记录妥善保管。

年金

审查对象期间为最近2年分。加入厚生年金的公司职员因工资扣除而不易出现未缴,但国民年金加入者(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有过不在公司就职期间的人)需特别注意。

提交材料如下:

  • 国民年金加入者:国民年金保险费收据(最近2年分)或年金定期便
  • 厚生年金加入者:因保险费由事业主缴纳,通过被保险者记录查询回答票等确认
就职、换工作、独立等人生事件导致年金种类切换时,手续遗漏导致国民年金未缴的案例较多。特别是公司职员变为自由职业者,或换工作有空白期间的情况,请务必确认年金缴纳状况。

健康保险

审查对象期间为最近2年分。公司职员加入社会保险(健康保险组合或协会健保),通过工资天扣缴纳。而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需自行管理。

有未缴・延迟情况时的影响与应对方法

影响的严重性

审查期间确认到缴纳延迟或未缴的情况,即使申请本身被受理,审查结果也会给出消极评价。实务上,很多情况下需要在解消未缴后再积累约2~5年的适当缴纳实绩,然后再重新申请。

补缴也无法变为"期限内缴纳"

重要的是,即使补缴(事后缴纳),也无法消除"延迟缴纳"的事实。即使申请时点已完缴,过去的延迟记录也会从证明材料中被确认。

应对方法

有未缴・延迟情况时的现实应对如下:

  • 首先解消所有未缴(补缴・完缴)
  • 此后养成绝对在期限内缴纳的习惯
  • 积累2年以上适当缴纳实绩后再考虑申请时机
  • 咨询专业人士,制定自己情况下何时能申请的展望

容易出现未缴的情况及对策

以下情况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出现未缴,需注意。

换工作・退职后的切换遗漏

公司职员退职或换工作时,若忘记办理从社会保险切换为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的手续,将处于未加入・未缴状态。切换需在退职后14天内在市区町村办理手续。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自我管理

个体工商户需自行管理住民税、国民年金、国民健康保险的全部缴纳。虽然在确定申报时节能掌握收入情况,但各种缴纳期限各不相同,管理容易变得繁琐。

住民税是根据上一年收入,于次年度收到缴纳通知。某年收入较高的话,次年可能收到高额缴纳通知,导致资金不足。目标申请永居的人,建议提前模拟纳税额做好准备。

产假・育假期间的保险费

育儿休假期间健康保险、年金仍持续加入。公司职员有育假期间社会保险费免除的制度。而自营业者在产假、育假期间仍有缴纳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的义务。

2027年起的制度变更:影响不仅限于永居申请

政府表示将从2027年6月起,对拖欠国民健康保险费或国民年金保险费的外国人,原则上不允许在留资格的续签和变更。

这一制度变更将使不仅是永居申请,就劳签证、配偶者签证等所有在留资格的续签中,税金、社会保险缴纳状况的审查更加严格。无论是目标申请永居的人,对所有外国在留者而言,公共义务的期限内履行都将比以往更加重要。

常见问题

Q. 住民税只有一次拖延了几天才缴纳。会影响永居申请吗?

A. 延迟事实在指南上被列为"消极评价",可能影响审查。但一次轻微延迟与多次、长期延迟,影响程度不同。根据情况,有时可以通过推迟申请时机或在理由书中说明来应对。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Q. 曾申请过国民年金免除。会影响永居申请吗?

A. 因收入低等情况获准的国民年金法定免除、申请免除,与未缴处理方式不同。经过正规手续的免除,被评价为适当履行。但若可以补缴,补缴更为有利。因免除种类和手续有无而评价不同,详情请咨询专业人士。

Q. 公司没有让我加入社会保险。是我的责任吗?

A. 加入社会保险是事业主的义务,但未能加入的情况在审查上可能处于不利。这种情况下,确认公司有加入义务,并准备说明未加入经过和目前应对状况的材料非常重要。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Q. 有年金未缴。从现在补缴的话能申请永居吗?

A. 补缴本身是必要的,但补缴后"过去有未缴"的事实仍会保留在审查材料中。实务上,补缴后积累2年以上适当缴纳实绩后再申请的案例较多。因个别情况不同而应对有所差异,请尽早咨询专业人士。

总结

永居申请中税金、年金、健康保险的审查,是从"是否一直在期限内缴纳"而非"现在是否在缴纳"的角度进行的。延迟、未缴记录会从证明材料中被确认,过去的缴纳状况直接左右申请结果。

考虑未来申请永居的人,从现在开始彻底做到期限内缴纳是最重要的准备。若已有问题,建议先整理现状后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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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关于永住许可的指南(令和8年2月24日修订)"及实务经验制作。审查基准可能发生修订。最新信息请务必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官方网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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