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OVERVIEW
簽證概要
永住者配偶者等適用於永住者、特別永住者的配偶者,以及一定範圍內作為永住者子女出生的人。
配偶者案件中,入管會確認婚姻真實性、共同生活情況和在日本生活的穩定性。
該在留資格與日本人配偶者簽證不同,需要正確整理扶養人的在留資格和親屬關系。
REQUIREMENTS
主要要件
扶養人是永住者或特別永住者
婚姻關系或親子關系在法律上有效
關系真實並持續,有共同生活安排
在日本有穩定收入、住所和生活支援
短期交往、別居、過去在留問題等需要適當說明
DOCUMENTS
必要資料
護照、在留卡、申請書和照片
婚姻證明、戶籍、出生證明及必要翻譯
住民票、課稅證明、納稅證明、收入證明和在職資料
照片、聊天記錄、往來記錄、旅行記錄等關系證明
理由書以及特殊情況說明資料
RISK
常見不許可理由
婚姻經過或關系證明不足
同居、交流或今後生活計劃不清楚
扶養人的收入、納稅或住民票資料不足
海外資料與日本資料內容不一致
過去申請或在留問題沒有說明
SUPPORT
本事務所的支持內容
02
整理婚姻、親屬關系、收入、同居資料
03
制作申請書、質問書、理由書和補充說明
04
支持海外邀請、在日本變更和更新申請
LABOR
中文社勞士也在事務所內
事務所內也有可中文對應的社會保險勞務士。除了簽證申請外,外國人僱用時的勞動條件、社會保險、僱用保險、工資制度、入退社手續等基礎勞務問題也可以簡單諮詢。需要專業社勞士業務時,我們會與社勞士一起整理方向。
FAQ
常見問題
Q. 和日本人配偶者簽證不同嗎?
A. 不同。這裡的扶養人是永住者或特別永住者,不是日本國籍者。
Q. 剛結婚也可以申請嗎?
A. 可以考慮,但需要認真說明交往經過和今後共同生活計劃。
Q. 海外配偶者的邀請也可以嗎?
A. 可以。我們可以支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