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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永住者子女接來日本所需的在留資格與資料

解說將永住者子女接來日本時可考慮的在留資格、永住者配偶等和定居者的區別、所需資料。

本文您將了解到 - 接來永住者子女時適用的在留資格種類 - "定居者(告示7號)"與"永住者的配偶等"的區別 - 所需資料與申請流程 - 申請註意事項與被拒風險 - 子女年齡的影響

結論 將永住者子女從海外接來日本時,通常適用在留資格"定居者"(告示7號)。"永住者的配偶等"適用於永住者等子女在日本出生後持續在日在留者,原則上不可通過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從海外接來;但若子女已以其他在留資格在日在留,有時可通過變更申請取得。根據子女的年齡和婚姻狀況,有時無法申請,因此需提前確認要求。

正文

前言:容易產生誤解的情形

"我是永住者,以為把孩子接來很簡單。""不知道該用哪種在留資格接孩子來。"——永住者將子女接來日本時,有時會對在留資格類別產生誤解。

本文整理關於永住者子女接來的在留資格說明。

"定居者"與"永住者的配偶等"的區別

項目定居者(告示7號)永住者的配偶等
對象永住者等的未成年·未婚親生子女作為永住者等子女在日本出生並持續在日在留
從海外接來可以(COE申請)不可通過COE申請(以在日在留為前提);但已在日在留者有時可通過變更申請取得
年齡要求未成年(未滿18歲)且未婚無特別要求(出生後持續在日在留為條件)

將目前在海外的子女接來日本時,適用定居者(告示7號)

定居者(告示7號)的要求

要求內容
父/母的在留資格永住者·特別永住者·日本人·定居者
子女的情況未成年(未滿18歲)且未婚
撫養關系須受父/母撫養
父/母的在留期間定居者的情況下,須被指定1年以上的在留期間

所需資料

資料內容·註意事項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書子女為申請人,在日父/母為代理人
子女出生證明外文需附日語翻譯
父/母永住者在留卡複印件確認父/母在留資格·在留期間
父/母課稅證明書·收入證明證明撫養能力的資料
證明子女無婚史的資料獨身證明書等(視國家而異)
證明子女與父/母關系的資料戶籍謄本·認知書類等

註意事項·被拒風險

風險說明
子女已成年告示7號僅適用於未成年人,不適用於已成年子女
子女有婚史不符合要求,需考慮其他在留資格
親子關系難以證明資料不齊全時,有時會被要求進行DNA鑑定
多名子女情況各異需逐一確認每名子女是否滿足要求

關於接來已成年子女

18歲以上的子女無法使用定居者(告示7號)。此情況下,若以就學為目的,可考慮"留學";若以就業為目的,需考慮就業類在留資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註意已成年子女的在留資格不依賴於父/母的在留資格,子女本人須滿足相關要求。

常見問題

Q1. 永住者的子女在日本出生時怎麼辦? 永住者的子女在日本出生時,須在出生後60日以內申請取得在留資格。若怠於手續,可能導致在日在留出現問題。

Q2. 能否接來永住者的孫子女? 孫子女不是定居者(告示7號)的直接對象。日裔人士的孫子女適用其他告示號碼,但因情況而異,需個別確認。

Q3. 子女正在留學的情況下,接來更容易嗎? 若以留學為目的,以"留學"簽證來日也是選項。但與以永住者子女身份取得定居者的要求不同。

Q4. 從申請到入境需要多長時間? 從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到入境,通常需要3〜6個月。若需配合學校入學時間,需提前申請。

Q5. 有多名子女時,可以同時申請嗎? 可以同時申請多名子女。但需逐一確認每名子女是否滿足要求。

本文要點

  • 將永住者在海外的子女接來適用定居者(告示7號)
  • "永住者的配偶等"適用於在日本出生並持續在日在留的子女
  • 子女須為未成年且未婚
  • 接來已成年子女需考慮其他在留資格
  • 盡早申請對調整入境時間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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